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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3Harris共用

课程计划、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

生效日期2020年10月16日

最后审查日期:2022年10月27日

研究生政策1.3)

在任何给定时间,一个学位只有一个课程计划对学生有效. 因为在换专业后,项目计划对于建立新的项目GPA很重要, 除非附有经批准的新课程计划,否则不处理更改专业的请求. 无论是否在第一专业获得学位,这一要求都适用.

提交计划计划的截止日期

研究生政策1.3.1)

每个硕士水平的研究生都必须在完成9个学分的研究生课程之前不迟于一个月提交一份批准的课程计划.

多学位课程计划

研究生政策1.3.2)

每个额外的学位必须有一个单独的课程计划. 第二学位(及后续学位)的课程计划必须表明该学位特有的期末课程考试要求(根据研究生“期末课程考试”政策规定), 以及新学位所使用的任何课程,这些课程也包括在以前的课程计划中. 关于非第一学位的课程要求,请参阅研究生政策“第二及后续硕士学位和第二专业-硕士学位”. 有关此类课程的年龄限制,请参阅研究生政策“诉讼时效”.

持有博士专业代码的学生授予硕士学位计划

研究生政策1.3.3)

被博士研究生录取并满足硕士学位所有要求的学生, 要么是现在的专业,要么是不同的专业,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, 硕士学位可由承认的学术单位推荐授予.

换专业时的课程计划

研究生政策1.3.4)

转专业的学生将按照研究生政策“提交专业计划截止日期”的规定办理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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